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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天清晨,李宜勋早早起来在厨房准备早餐,我则赖床睡着。

    突然手机铃声响起,屏幕上闪烁的,竟然是一个意想不到的名字──陈警官。我心头一跳,一丝不祥的预感冒了出来。

    接通电话后,陈警官那公式化的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传来:“季女士吗?关于你之前的报案,经过我们后续深入的侦查取证,现确认所立案的事件不存在犯罪事实。所以特此通知你,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取消立案。”

    “取消立案.....”我喃喃重复着。尽管早有预感,但真正听到这宣判般的结论时,心情还是无比复杂。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陈警官继续说道,“你如果认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决定是错误的,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、复核,或者向检察院提出申诉,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。就这样,再见。”

    他甚至没有给我任何询问或者表达的机会,便干脆利落地挂断了电话。

    “嘟.....嘟....嘟.....”

    忙音在寂静的房间里回响,我握着手机,蜷在床上,心底各种思绪翻涌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手机铃声再度响起,我拿起来一看,屏幕上赫然显示着──程予今。

    是她.....是那个在我最绝望的时候伸出援手将我拉出黑暗,却被我亲手推开,伤透了心的她.....我该如何面对她?

    我犹豫了好几秒,颤抖着手指,接通了电话,听筒里传来程予今直接的问话:“季瑶.....你现在是不是......和李宜勋住在一起?”

    我一惊,她是怎么知道的?警察告诉她的?她一直还在关注我的案子?我下意识地想否认,想找个借口,但喉咙像被堵住了一样,只能发出一个短促而狼狈的抽气声。

    我的沉默仿佛就是最好的回答。程予今没有继续追问,只是用带着深深疲惫的语气,自顾自地说了下去:“我一直在向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察询问进展,催促他们尽快办案.....结果他们今天正式通知我结案了。我对他们结案提出了质疑,结果他们说调取了你的行程和住宿记录....”

    她顿了顿,语气里多了一丝痛心,“.....这些记录显示,你最近曾和李宜勋开过房;你们还一起搭乘同一趟飞机;更关键的是,调查显示你现在在和她同居。警察据此认定,你们是存在特殊亲密关系的当事人,之前你所指控的那些行为.....不存在犯罪事实。这个案子,被定性为因情感纠纷而诬告,所以.....取消了立案。”

    她深深吸了一口气,那吸气声透过听筒清晰地传来:“季瑶,告诉我,警察调查的这一切.....是真的吗?你真的和她.....住在一起?”

    最后几个字,她说得很慢,很轻。

    轰──!

    我的大脑一片空白。那些被精心掩盖、甚至我自己都在试图欺骗自己的事实,此刻被程予今用如此冷静、如此无可辩驳的方式,赤裸裸地揭露出来。一起开房、一起搭乘同一趟航班、同居.....这些事,构成了警察眼中的“事实”,也彻底钉死了我在程予今心中的形象──一个恩将仇报、诬告伴侣的.....骗子?疯子?还是.....一个被侵犯被囚禁后患上斯德哥尔摩合征的下贱的人?

    巨大的羞耻感和无地自容的愧疚感灼烧着我的五脏六腑。我感觉自己像被扒光了,赤身裸体地站在审判台上,而程予今就是那个见证了我所有不堪和懦弱的法官。我辜负了她。辜负了她的善意,辜负了她的信任,辜负了她顶着职业风险为我奔走的努力。我亲手把她给我的那束光,扔进了泥潭里。

    “对不起....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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